M6米乐M6米乐M6米乐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以及全球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金融管理部门迅速出台各项举措,为疫情防控、经济恢复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2020年2月3日,资本市场如期开市交易,A股市场波动相对较小,展现了较强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随着改革深入和各项功能有效发挥,直接融资额显著提升。统计显示,2020年全年A股股票融资13568亿元,较2019年融资额增幅超过四成。其中,新股首次发行(IPO)募资金额约4700亿元,创下近十年新高;增发募集金额超过8210亿元。此外,可转债融资达到2780亿元,略高于2019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同样增加显著。2020年前11个月,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各类债券约5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两成。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合计发行12.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四成。
刚刚过去的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国家以及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考验和冲击,世界经济增长低迷,国际贸易和产业循环受阻,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大。在这样复杂严峻的背景下,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一成就令世人瞩目。在统筹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恢复过程中,金融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资本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政策传导、预期引导等枢纽功能,为疫情防控、经济恢复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首先,2020年春节后,我国资本市场顶住疫情冲击如期开市,发挥了良好的预期引导作用,稳定了各方信心。从年初开市后的市场表现看,我国股市经受住了疫情考验和此后国际主要市场股指多次熔断的影响,整体运行平稳健康。这既是我国经济具有较强韧性和增长潜力的体现,也反映了各方对战胜疫情的强大信心。
其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充分发挥,融资金额显著提升,助力“六稳”促进“六保”作用显现。A股IPO融资创下近十年新高,市场融资额大幅增长,对于推动科技创新、资本形成和优化融资结构等,具有重要意义。债券市场各类债券的发行量持续上升,2020年全年50余万亿元的发行量,为新基建投资、保市场主体等注入金融活水。各类抗疫主题债券的发行以及公司信用类债券放量,对抗击疫情和经济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在2020年创出历史新高,有效支持“两新一重”领域建设,探索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尝试也令人期待。
2020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成立30周年。过去30年里,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长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资本市场依然存在不少短板,市场功能发育不够健全,基础制度建设与成熟市场相比有一定差距,多层次体系不够完善。
当前,我国进入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新阶段,这既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对资本市场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要加快市场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尤其是推进一系列基础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市场枢纽功能发挥;另一方面要提高开放水平,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并以开放促改革,助力国内大循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施行。新证券法作出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制度改革。与证券法修改相衔接,2020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
围绕新证券法,资本市场有关投资者保护、打击违法违规等的法治供给持续加强,多项配套制度落地。以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证监会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等内容,有效涵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持股行权、先行赔付、多元纠纷化解、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等关键领域环节,为1.7亿个投资者更好地分享我国经济发展红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证券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是我国证券法实施20年来最重要的一次修订,也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新征程。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一种证券发行制度,新证券法直击资本市场焦点问题,在证券发行制度、投资者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大修订。
此前,A股投资者保护更多地依赖单一行政手段,维权成本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中小投资者维权难。而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作出了诸多创新制度安排。
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与证券法修订保持有效衔接,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相适应。刑法修正案一方面取消了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造假的并处罚金上限;另一方面将欺诈发行的有期徒刑上限从5年提高至15年,并将信息披露造假的有期徒刑上限从3年提高至10年。同时,对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外,刑法修正案还强化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追责。由此可见,证券违法犯罪入刑,不仅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还涉及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从并处罚金到有期徒刑,都将对证券违法犯罪产生极大的威慑作用。
为有效保护投资者,遏制证券违法犯罪,仍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比如,监管层的有效监管与高效监管,投资者主动维权索赔与代表人诉讼机制普遍推广。唯有如此,才能让证券违法犯罪者付出“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的代价,并让法律产生足够的威慑效果。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则。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下首批18家企业正式在深交所上市,股票发行注册制迈出了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推广的重要一步,是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之后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迈出的第二步。
2020年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工作时指出,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一部署意味着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将形成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的“三步走”改革布局。在推动注册制改革过程中,证监会统筹推进了交易、退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基础制度改革,夯实了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
2020年8月,随着首批18家公司集体开市交易,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这是我国首次将资本市场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重大举措,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如果说科创板是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那么创业板就是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关键。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主要体现为两个思路。一是推行注册制实质是把一个企业是否可以上市的决定权还给市场;二是审核及监管由以准入条件为重点过渡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再单一强调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上市条件更加多元和包容。在这两个转变思路之下,创业板改革为A股发行节奏的市场化进程树立了又一重要里程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由于注册制下新股发行和定价更加市场化,以往“打新不败、中签如中奖”的现象将逐渐终结。随着市场资金和上市企业数量趋于平衡,新股真实价值回归,稀缺的资金流向更优质的企业,真正形成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风气。
其次,在真正把上市公司进出股市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疏通IPO堰塞湖的同时,以更加灵活的退市制度疏通资本市场出口。随着劣等公司加快退市,壳资源价值消失,资产池内的水流更加顺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扭曲和乱象。特别就存量企业而言,市场化的上市制度必然加速优胜劣汰,只有不断完善经营,提高自身质量,才能在市场上继续立足,由此激励上市企业关注自身经营,培养企业风险管理意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再次,在借鉴上交所科创板经验的基础上M6米乐,展开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让不同交易所之间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使交易所能够吸引最优质的上市公司,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总的来说,承上启下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拓宽了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获取来源,让社会资本更多地流向更优质的创新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性“造血”缺失。同时,通过以市场为主导的“开源”手段,疏通风险投资的退出通道,能够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培育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加企业的价值创造,实现向高质量经济转型的目标。
2020年以来,资本市场在机构层面、市场层面、产品层面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性不断提升。2020年4月1日,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正式生效;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已于2020年1月1日生效。目前,已有数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获批,首家外资全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诞生。
为进一步推动市场开放,证监会于2020年8月准予两只深港ETF互通产品注册;9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落地,在统一QFII/RQFII制度、放宽准入条件、扩大投资范围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期货市场方面,目前,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达到7个,同时通过跨境商品期货ETF、结算价授权等方式,对外开放形式更加多元。
债券市场开放步伐也在加速,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投模式下直接交易服务试运行、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买卖交易时段延长、熊猫债制度进一步完善等。2020年2月,中国国债被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2020年9月,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于2021年10月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
2020年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提速的一年,在2019年推出科创板的基础上,新证券法实施和注册制全面推进,国内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此背景下,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也进入了快车道。
取消外资金融机构股比限制是一场在资本市场进行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推动海外金融机构在国内加快布局。海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内资本市场,一方面,可以推动国内金融行业与国际接轨,提升国内金融市场的全球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提高有利于丰富市场供给,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并助推中长期价值投资逐渐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主流投资理念。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可以更好地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一方面,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加强资本市场开放对产业升级的引导作用。通过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使金融、科技和产业形成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未来可以持续完善和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畅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要素资源自由有序流动。通过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政策协调,不断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随着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日益增强,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竞争力也将随之提升。
2020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制定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布,并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首次统一了公司信用类债券各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
2020年7月19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允许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此前的2020年3月,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明确将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等六类设施及其运营机构,纳入统筹监管范围,统一监管标准。
此外,债券市场一系列制度创新和“补短板”举措相继落地:2020年3月1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以及企业债发行开始实行注册制;7月1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债券市场规则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是我国第一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的系统性司法文件。
近十年来,债市互联互通已有诸多举措,同时,推动债券市场规则统一的步伐也在稳步向前。2009年1月,证监会、原银监会发布通知,上市商业银行可在交易所进行部分券种的现券交易。2019年8月,证监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将可在交易所进行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从上市银行扩大至各类银行。2020年3月,《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提到,要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近十年来,推动债市互联互通、规范债券市场的政策取向始终清晰。
债券市场制度建设重大举措相继落地,其着力点在于债市基础设施机构互联互通。互联互通的本质主要是前台连接和后台连接两个部分。在交易层面,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两个市场的电子交易平台联合为投资者提供债券交易等服务;在债券发行、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付息兑付层面,两个市场的结算机构之间相互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记载全部名义持有债券的余额,联合为发行人、投资者提供服务。
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更进一步之后,信用债的流动性或将显著提高。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等基础设施可联合为发行人、投资者提供服务。投资者或将不再被债券品种、交易对象所限制,债券发行人或将更便利地发行债券。由此,债券市场的资金规模、信用债流动性均有望显著提高,有助于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吸引境外投资者和进一步对外开放。
规则统一和互联互通,使跨市场价差有望消除,质押回购的成本或降低。在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分别托管的同一只债券存在价格不统一的现象,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后,同一债券的跨市场价差有望消除,形成统一价格,债市的定价功能料将提升。同时,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资金利率存在差异,前者通常低于后者。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后,资金利差也有望被压缩甚至消除,交易所市场参与机构的质押回购成本或将降低,有助于缓解信用分层的现象,从而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
6、《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印发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石进一步筑牢
2020年10月9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形成工作合力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举措。
2020年12月11日,证监会宣布,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两年努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规从严设置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调整优化组合类财务指标、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的限制减持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底,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家数超过4100家,涵盖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总市值约80万亿元。
《意见》的发布,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举措。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必须要有高质量的上市公司。因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不仅如此,上市公司还代表我国企业的最高经营水平,是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领跑者。当前,我国上市公司约4100家,市值约80万亿元,涵盖了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2020年上半年,非金融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接近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的一半,研发投入占一半以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是提高我国整个企业部门质量的上限,能助推我国企业部门高质量发展。
但坦率地讲,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高质量经济发展、健康资本市场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部分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由道德风险、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引发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问题仍比较严重。
《意见》提出17项重点举措,共六个方面,有针对性、系统性地来解决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方面的问题投资新闻。其中,特别强调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这两个核心点。为此,一是需要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诚信履责的能力,并明确和落实这些“关键少数”的责任;二是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三是学习借鉴境外市场经验,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四是通过信息披露,形成外部约束,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指引下,建好以信息披露为关键的入口,畅通退市出口,在各方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健全后,我国上市公司乃至所有企业的质量将有明显提升。
2020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发行特别国债。5月末,《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确定,抗疫特别国债规模为1万亿元。6月18日至7月30日,历时43天,财政部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圆满完成16期(次)抗疫特别国债的发行筹资任务。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全程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和系统运维保障等基础设施服务。
与此前历次特别国债不同,本次抗疫特别国债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全部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招标发行,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认购。券种覆盖多个期限,其中,五年期2000亿元,七年期1000亿元,十年期7000亿元,期限结构设计合理;平均发行利率2.77%M6米乐,略低于同期一般国债,符合市场预期,投资者认购积极踊跃。这不仅压低了财政筹资抗疫的融资成本,更凸显了众志成城、齐心抗疫的坚定决心。
2020年,我国面临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抗疫特别国债的发行,对于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有效扩大内需、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抗疫特别国债由中央财政统筹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支出,在全流程监控下,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一是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支出,由中央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地方7000亿元,投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等12类项目。二是补助地方疫情防控支出,由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亿元;投向减免房租补贴、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和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工作亮点颇多:第一,以市场化发行为首要原则,有利于推动国债市场长期市场化发展。抗疫特别国债面向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招标发行,全程高度透明;以十年期限为主、适当搭配五年和七年期限,结构设计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债收益率曲线在关键期限点位上的有效性M6米乐。第二,以科学严谨的发行计划为重要保障,提升国债市场运行的平稳性与高效性。抗疫特别国债通过精确设计各周发行量,合理把握发行节奏,精准平滑单期、单日的发行量,有效避免了债券集中供给对市场的冲击影响;通过柜台市场发行,引导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时投资债券获取稳健收益。第三,以快速直达的资金拨付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资金直达基层。
在抗疫特别国债发行过程中,财政部统筹指挥、各主管部门紧密配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挥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职能,全力保障债券的成功发行。中国工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配合财政政策实施,有效发挥了国有大行的责任担当,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合计超过2000亿元、市场排名第一。抗疫特别国债的发行使用,有效增强了基层财力保障水平,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选层正式设立并开市交易,首批32家企业集体“晋层”,标志着前期精选层改革的主要措施全部落地实施。
在新三板一系列深化改革中,除了增设精选层外,建立转板上市机制也是本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核心举措。2020年6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11月27日,沪深交易所就新三板公司转板上市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新三板转板上市工作步入实际操作阶段。
随着改革深化和制度创新,新三板市场取得预期成效。2020年,有674家挂牌公司在新三板完成股票发行融资,累计发行股票金额为338.50亿元,同比上升27.91%;新三板市场合格投资者超过165万个,较改革前增长六倍;同时,市场累计成交额大幅提升。
2020年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开放的一年。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夯实了资本市场的法治基础;继科创板之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此外,2020年资本市场改革浓墨重彩的一笔还有新三板以建立精选层为核心的全面深化改革。
从2006年新三板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的一对一协商转让服务,到2013年正式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作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律地位以及挂牌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属性,得到《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的明确,新三板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但是,挂牌公司股权集中度高、交易不活跃、市场吸引力不够等问题,一直困扰新三板的发展,只有系统性推动改革,才能实现新三板的效率提高和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继2019年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后,2020年成为新三板发展征程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不仅夯实了资本市场的法治基础,还确立了新三板场内、公开、独立市场的法律地位。新三板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同时,设立精选层并在此基础上推出转板上市制度迎来重要进展。2020年4月27日,新三板正式启动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的受理与审查工作,短短的三个月之后,首批32家公司进入精选层交易。至2020年12月31日,精选层挂牌公司41家,总股本66.08亿股,总市值848.07亿元,公开发行融资105.62亿元。
设立精选层以及将在精选层实施的注册制,将进一步完善新三板市场功能。与此同时,精选层挂牌公司股东结构的完善和投资者结构的多元化,将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完善和流动性的提高。而挂牌公司增发、并购等机制的市场化,将有力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此外,新三板即将与沪深交易所建立起的转板机制,有助于大大激发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也有助于市场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这将整体提高新三板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也将更好地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2020年10月20日,债券通公司顺利上线“新债易ePrime”境外发行系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最先尝试使用该系统的发行人,首发成功。
ePrime是综合性的境外一级债券发行电子平台,支持人民币、美元等各币种债券高效安全地完成簿记建档全流程,助力中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全球债券发行,充分连接境内外市场,进一步降低发行人的融资成本。上线首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过ePrime系统成功定价发行三年期、五年期、十年期的境外固息人民币债券,总规模达57亿元。这也是近年来中资金融机构最大规模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之一,15家全球承销机构首次通过该系统顺利完成境外簿记相关工作。
通过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发行人和承销商三方协同联动,ePrime实现了在境外运营的首次成功实践,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重大创新突破。
债券通在引入国际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基础上,创新推出ePrime系统,为中资发行人在境外融资提供优质服务,对推动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具有积极意义,体现了我国债市对外开放的快速步伐,向国际市场传递了我国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积极预期。
第一,ePrime为中资背景发行人海外发债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基础设施。系统支持美元、欧元、离岸人民币等多币种、多期限发行,操作流程顺畅,信息保存完整,可促进境外中介机构与发行人的线上互动,有效提高中资发行人海外发债的发行效率。
第二,ePrime为国际市场债券发行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的电子系统服务,提高了电子交易效率。ePrime的功能设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包括承销商簿记建档、发行定价、登记分配,发行人订单簿查询、归档等功能,系统采用互联网形式,方便快捷。ePrime系统开发经验成熟、技术先进,运维稳定、环境安全,并针对客户需求实现快速迭代。
第三,ePrime有助于促进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目前,离岸人民币市场逐渐形成规模,特别是农发行近年来持续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创新推动市场互联互通,在完善境外人民币利率曲线、丰富多元化债券投资品种、拓展投资群体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ePrime有助于加强境内外市场联动,提升境外人民币资产流动性,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5月,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同时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2020年9月,证监会下发了对康得新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其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外还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在快速处理中。
2020年,证监会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活动。数据显示,2020年,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超过300份,仅上半年,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38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件。
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法规制度也有进一步完善。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显著提高了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步伐加快;2020年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此次会议提出要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为构建良好市场生态,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加快建立,切实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
2020年,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建设提出了“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要使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就必须对违法违规零容忍,加强制度建设,对违法行为以“行民刑”立体追责的组合拳进行打击,以此来增强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建制度”夯实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强化制度建设是确保资本市场健康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完善退市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如果说注册制是把关入口的话,那么退市制度就是放开出口。2020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0只股票退市,今后退市将呈现常态化,制度建设将为资本市场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
“不干预”代表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注册制的转变,全面推行注册制,正是不干预的体现。通过以注册制为核心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实现政府不干预,让市场来优胜劣汰。政府通过建好制度,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
“零容忍”体现了对违法违规的态度。只有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坚定说“不”,高压震慑并严惩不贷,依法治市,才能建设风清气正的资本市场。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从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看,全面施行注册制和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体两面。只有对违法违规采取零容忍,才能保障注册制顺利实施,才能做到“不干预”。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正在发生巨大转变。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下,我国股市的投资性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国股市优化资源配置能力不断提升,尾部股票交易额大幅下降,一改以往普涨普跌态势,这些转变将倒逼上市公司提高质量,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实现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